车险理赔不一定需要车主本人亲自去网点办理理赔手续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在完成事故责任赔偿以后,去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可以本人去,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去办理。只要资料提供正确完整,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给予保险理赔。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一般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正本、索赔申请、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必要的账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 2.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保险约定的单证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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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车险理赔车主不一定必须到场,但是需要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以及办理人的身份证,理赔款也只能打到车主本人的银行账号里面。
汽车过户不需要原车主本人去,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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