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职”期间的职工与原单位仍然保持着劳动关系,企业应当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以职工“停薪留职”为由,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是不对的。所谓“停薪留职”,实际上是劳动合同的中止。所谓劳动合同的中止,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某种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暂时停止履行,对于劳动合同的中止,《劳动法》未作出规定。但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停薪留职”的规定,原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理由是:第一、如果把“停薪留职”视为劳动合同的中止,原意的“停薪留职”只是企业停止为劳动者支付工资,而保留其公职,即保持着劳动关系。既然劳动关系存在,就应视为该职工依然是原单位的一名正式职工,单位就应当为“停薪留职”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第二、“停薪留职”人员虽没有为单位提供劳动义务,但每月按双方协议缴纳管理费。参照1983年6月11日原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关于企业职工“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停薪留职”人员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其数额一般不低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20%,“停薪留职”期间计算工龄。因此,“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按照协议按月(或定期)向原单位缴纳了管理费和劳动保险基金的,企业也应当为其按月、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而不得拖欠或拒交。
针对停薪留职期间公司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停薪留职按原标准继续缴纳社保。停薪留职期间的社保还是由原单位帮助当事人继续缴纳的,但是按照规定停发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 继续缴纳社保是对当事人的一种最低保障,确保不因停薪留职带来麻烦。但是大家要想办理停薪留职也需要所在单位同意,事实上申请停薪留职也是比较困难的,但是有这方面需要的,可以申请一下。 在停薪留职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包括房贴)等,本人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不享受原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劳保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
按原标准继续缴纳社保。欠缴期间的社保由原单位帮助当事人继续缴纳,但欠缴期间的工资按要求停发。继续缴纳社保是对当事人的最低保障,这样才能保证不留职停薪带来麻烦。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