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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逃跑是如何形成的

2023-10-01 18: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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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10-01 回复

专业分析:

法律明确规定,欠债人出现这4种行为,已经构成诈骗。一、借款人与出借人在借贷前的关系 一般借贷关系都发生在关系不错、互有往来的亲友之间,借贷通常建立在互相信赖的基础上。而以借贷为名的诈骗往往会发生在双方虽然曾经认识(比如多年未见的小学同学),由于离别多年素未往来,信任基础就非常薄弱,有的甚至是萍水相逢,借款人通过假名字、假地址等等进行诈骗,骗取对方信任,在得到借款后便逃之夭夭。 二、借款的原因 一般的借贷关系中,借款人确实遇到了困难,一时无力解决,才向他人借款。以贷款为名义的诈骗采用编造遇到困难,博取他人同情和信任的形式进行借款。 我们不能认为只要出借人有欺骗的行为就一定会构成诈骗罪。 三、借款人不能归还的原因 一般的民间借贷不能归还的原因有可能是遇到了借款人意志以外的因素,比如天灾人祸导致的到期无法还款,而以借款为名义的诈骗行为表现为借款人在得到款项后大肆挥霍、携款潜逃或者进行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 四、借款人的态度 借款人的态度指的是借款人对不能按期归还的态度,民间借贷案件中借用人会积极争取按期还款,即使不能按期还款,借用人也表现出十足的诚意,不会逃避,想尽办法去凑钱。 以借贷名义的诈骗行为始终没有归还的意图,也没有还钱的实际行为。换句话说,借款人在借款时就没考虑过要还款,也没有履行还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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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欠钱不还逃跑了,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该债务人。对于合法债务,债务人应当场偿还,逃跑并不会的导致债务消灭。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欠钱逃跑了的处理方法: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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