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涉及什么是挪用资金罪,是这样:一、什么叫挪用资金罪(一)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二)挪用资金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而仍故意为之。二、挪用资金罪判几年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你提供的情况来看,我无法回答你的问题,因为首先要知道你们单位的性质,可能会构成挪用公款罪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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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需要根据侵害的客体和客观要件以及主体要件还有主观要件进行认定的。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认定:第一、挪用的资金数额是区分挪用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犯罪行为的重要标准之一。认定:挪用单位资金罪中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没还的;或没超过三个月,但是数额较大、并且进行营利活动的。第二、挪用资金的时间。挪用资金罪的必备要件是超过三个月未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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