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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拒绝办理物权变更登记怎么办?

2022-10-23 10: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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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23 回复

专业分析:

转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转移占有后,在可以办理物权变更登记时又恶意以房屋为抵押向银行贷款,造成物权变更登记时因抵押登记未涂销而无法办理。此时,受让人面临两个选择,一是可以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由转让人退还房款;二是代借款人(转让人)归还贷款,涂销抵押登记后,再予办理物权变更登记。由于房屋转让人已下落不明,如受让人选择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退还房款,势必其损失进一步扩大。受让人主张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办理物权变更登记时,法院应行使释明权,征求受让人是否愿意先代借款人(贷款人)归还贷款涂销抵押登记,如受让人愿意,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后,待归还贷款资金确保后,可以作出由受让人涂销抵押登记,由转让人配合办理物权变更登记的判决。如受让人不愿意先予涂销抵押登记,则驳回其诉讼请求。按上述处理方式,确保了不损害抵押权人利益,避免了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之间的纠纷。同时,受让人代贷款人归还的款项仍可以作为普通债权主张,今后仍有实现债权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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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办理房屋变更登记程序: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提交资料有: 1、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2、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权利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还须提交其使用法定名称的证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 3、《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4、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图纸; 7、工程交工验收证书; 8、建筑面积计量答复书。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房屋变更登记的办理是: 1.进行申请; 2.受理; 3.审核(根据规定必要时安排现场查看); 4.核准并校对记载于登记簿; 5.发证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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