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的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五证两书一表): 一、房地产的“五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称建设工程开工证)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简称。二、“两书”:1.《商品房质量保证书》。2.《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两书是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提交给购房者的文件。购房者有权索要。 三、“一表”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 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属于“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开发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建设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其建设的楼盘质量终生负责,即使是十年二十年以后出现了质量问题,经查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一样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注意: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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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易需要的证明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物业管理方案、房屋交接书等证明。
新购商品房需要办理证件主要是房权证和土地证,之后到物业备案,分别办理物业、水电气等相关手续,具体如下:买方购房后带着身份证明、大房权证复印件、土地证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评估报告、无房证明(首次购房的)、发票、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办理房权证,之后到土管部门办理土地证,再到物业、水电气等分管单位办理备案登记,取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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