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2018年后,结婚登记去男方所在户口登记和去女方那边,有区别吗,男女不同城市

2018-07-14 17:54:47
推荐答案

吴德华律师

2018-07-14 回复

专业分析:

公安派出所【申办手续】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随父报出生的,必须携带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常住户口。  此类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3)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非婚生婴儿随父或随母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批。  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父亲或母亲要求婴儿申报本市常住户口的书面申请;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4)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

展开更多

针对2018年后,结婚登记去男方所在户口登记和去女方那边,有区别吗,男女不同城市,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登记结婚在女方或者男方家乡是没有区别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并没有特别规定一定要去男方或者女方的户口所在地进行结婚登记,只需带齐身份证、户口本、无配偶证明、无近亲关系证明、三张两寸证件照等材料即可。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结婚时在男方处进行结婚登记的,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可以到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