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 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2.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 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50%的; 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7.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针对关于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检验报废车辆新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各地对国三柴油车进行审车限制: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将对达不到排放标准及没有加装DPF(柴油颗粒过滤器)的国三重型柴油货车和私自停止DPF运行的,注销车辆营运证,进行强制报废,排放不达标或者为安装DPF的国三车不仅会被限行,甚至会被强制报废。
报废车辆新规定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小型、微型客运出租汽车和摩托车,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更严格的使用年限的规定;小型、微型客运出租汽车的使用寿命不低于6年;三轮摩托车的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小型、微型非营运客车、大型非营运汽车、轮式特种机械车辆不设使用年限限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