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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公有制的, 公证处不给办理

2022-11-08 08: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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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8 回复

专业分析:

仅从技术上来说,公公一个人能把房子卖掉的,至于他有没有权利卖,这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与否,技术上与这没有必然的直接关系,产权监理处办理房产变更一般只会看登记的所有权人是谁。所以,如果作为该房屋的可能的共有产权人要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提前作好准备。比如起诉要求确权、分割,比如到收取拆迁安置房上市的土地收益金的部门去预先提出告知、异议等(拆迁安置房要完成过户,在符合政策过户条件下,也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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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只是对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没有所有权。房屋交易虽然办理了公证,但还应该以过户登记为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的,可能造成自己利益受侵害。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公证处不给遗嘱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可以问清楚其中的原因,如果资料不符合规定的重新整理资料,如果是无故不办理的,可以到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但我国继承法明确认可了遗嘱不一定非要经过公证才有效。也就是说,不经过公证的遗嘱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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