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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破产财产和破产债权呢?具体有什么规定?

2020-05-25 19: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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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05-25 回复

专业分析:

[答案与分析]在企业破产的债权中有两种债权,即: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事有优先受偿权。但无论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都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关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资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本案中,利国公司认为自己的债权是有担保的,并将自己掌管抵押的三辆车划到自己的名下,就不再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其结果只能是自己债权的丧失。 《企业破产法(试行)》第28条规定:“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1)宣告破产时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价款超过其所担保债务的数额的,超过部分的属于产财产。”本案中,宏达商场第一次将两辆货车作为抵押其折合价款超过了担保的债务,这2万元应作为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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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 而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两者的主体不同,破产财产的主体是破产企业,而破产债权的主体是破产企业的债权人。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三)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 (四)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五)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 (六)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 (七)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八)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九)破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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