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子视为子女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事实上,按照法律规定,您们的房产虽登记在您的名下,但是属于您和您老公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的财产。您如果不签署协议,离婚的时候也不会判给您个人,还是按照出资份额分配。您如果签署协议,也就是让上述关系更明晰了而已。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前面您提及公公要求70%,后面您又说“承认他们家出资90万,并且和老公协议产权各占一半”这两种情况后果是不同的
针对婚前购房父母是否可以分子女名下的房产?,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父母欠债,是否可以执行子女名下的房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2、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的,与父母的财产没有关系。父母欠债,与成年子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父母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即使离婚的也应由夫妻双方协议或通过诉讼途径分割,分割完成后归夫妻双方各自所有,子女无权要求分割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