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一:抚养费是收入的30%纠正:还须参照三个因素确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但这不是唯一的标准。抚养费还须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如果一个人月收入的20%至30%达到千元以上,即使在北京,这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也明显偏高,且抚养费还是双方均应承担的义务。所以,法院不会支持过高的抚养费。误区二:抚养费就是孩子的生活费纠正:还包括教育费和医疗费很多当事人认为,抚养费就是孩子的生活费,而教育费和医疗费可以要求对方另行支付。但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某些情况下,与孩子共同生活方可以向法院请求追加孩子的抚养费,如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孩子上学支出的择校费用,或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等不属于抚养费,可以单独起诉索要,但如果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单独支付。误区三:对方收入涨可追加抚养费纠正:不是追加抚养费的法定理由有些离婚当事人发现,没有子女一方的生活有了明显改善,收入增多,生活水平提高,就认为对方应为孩子多付出一些,提高孩子的生活水平,为此诉上法院,要求追加抚养费。但这不是法律规定的可以追加抚养费的条件,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针对离婚协议孩子的抚养费有哪些误区,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关于子女抚养费的纠纷中,有以下误区:抚养费是离婚了才要给;不给抚养费没有探望权等。子女抚养费一般是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以下6大误区: 1、抚养费的数额经法院判决之后,就不能再要求增加了; 2、抚养费只是子女的日常生活费,教育和医疗等费用要另外支付; 3、子女上大学了,父母仍要支付学费和生活费; 4、孩子日常所有的花销,父母都要承担; 5、抚养费还要包括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补偿; 6、不让探望孩子,就可以不给抚养费。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