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外婚姻诉讼离婚所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需要准备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状态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即可。
涉外离婚要准备的材料有: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起诉书;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证据材料。 起诉离婚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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