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行政诉讼的含义和前置程序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为复议。但是大部分的行政纠纷是可以直接起诉的。必须先复议的情形有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