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能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每年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调整,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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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可知,其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内容如下:网络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一)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二)采取防范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三)按照规定保持记录;(四)其他义务。以上关于网络安全的规定,是保护网络用户权益的必然要求。
不同行业有不同的安全生产标准。例如电焊气割“十不准”: 1、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割; 2、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 3、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不焊、割; 4、在容器内工作无12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不焊、割; 5、设备内无断电,设备未卸压,不焊、割; 6、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不焊、割; 7、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割; 8、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割; 9、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割; 10、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焊、割。再如起重作业“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物体上浮有活动物的不吊; 7、氧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体不吊; 8、带棱角缺口未整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具体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各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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