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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分以下情形处理: 1、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的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后,除申请以上工伤保险待遇外,还可以申请以下伤残待遇: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五级、六级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生活自理障碍护理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3、不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的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直接申请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认定出来前工资怎么发,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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