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撤诉后或按照撤诉处理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会受理离婚诉讼的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144、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针对离婚诉讼中撤诉后是否可以再次起诉,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撤诉后,未解决纠纷的,可以再次起诉。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是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撤诉后,当事人是不可以就同一事由再次起诉的。如果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