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企业设置、撤销、变更邮政营业场所,应当提前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邮政企业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应当事前向邮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经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作出决定;作出撤销决定的,邮政企业应当在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社会公告。
针对邮政公司怎样撤销,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总公司撤销分公司应当注销分公司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等,然后办理注销登记。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可以依法召开股东会,股东会作出决议,撤销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