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报销医药费都要的手续:如果是第三方造成的,工伤保险不报销,由肇事方支付。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针对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医疗费报销程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交通事故中,根据交通事故责任书的认定,自己也承担了一部分责任,该部分责任造成自己产生的人身损害,可以向医保申请报销医疗费用;如果该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而此时第三人没有能力进行支付,或者是第三人不予支付赔偿,甚至是找不到不确认第三人是谁,此时医疗保险基金可以就该部分人身损害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但是医疗机构就保险的医疗费用享有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且受害者没有放弃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如果这个交通事故责任是由自己造成的,且该类责任的赔偿类型不属于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情况,所以当事人可以就造成的损害而产生的医疗费向医疗保险机构申请报销,医疗机构必须支付。
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首先在社保中心领取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之后准备工伤认定书、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医疗病历等材料。由单位盖章之后到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在申请受理之后规定时限月内下达工伤待遇。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