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是指,当事人双方在业已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合同生效后,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谁负担约定不明确的情形,在双方当事人就此项缺失约定无法达成一致的补充约定,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仍然无法确定的情形下,为了实现合同目的,平衡双方利益,实现法律定纷止争的基本原则,所确立的,由对合同负有履行义务一方,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之中所产生的费用予以负担的法律规定。
针对该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费用不明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可以就有关事项制定补充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履行该合同的方法: (一)合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二)合同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