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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一个儿子判给他爸,我又接婚买了房子是我自己的名字并又有了个女儿,以后儿子可以继承房子吗?

2019-12-04 16: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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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律师

2019-12-04 回复

专业分析: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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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没有。如果是一方父母出钱买的房产则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如若日后离婚,该房产则为夫妻双方的一方所有,也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这个房子离婚后应该是归男方个人的,女方无权享有该房产。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没过户的,房产权的变更是不发生效力的,房子还是属于不动产登记一方,如果复婚的话,房子属于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子是写两个人名字的,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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