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后房产证能要回来一个人的名字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别人的名字买房属于借名购房的情形,在借名购房中,实际购房人系借名人,名义购房人系出名人,借名人与出名人之间存在借名购房合意,房款实际由借名人支付,待具备条件后再将房屋过户至借名人。借名购房关系实质上属于委托合同关系,借名人委托出名人以出名人的名义购房。不论房屋产权证是否已经办理登记在出名人名下,只要能够证明借名购房事实存在,都可以向法院请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借名购房的认定较为复杂,大多数借名购房纠纷中,双方之间并未签订借名购房协议,这就需要通过相关事实来探求当事人之间购房的真实意思表示,通过查明的事实进行推定。在没有书面借名购房协议的情形下,认定借名购房事实的基础事实主要为:购房实际出资情况,借名购房原因是否符合常理,房屋实际由谁实际控制使用收益,辅助类事实为产权证、契税发票原件由谁持有,借名人入住时间,开发商出具的证明等。
房产证只有妻子一方名字,如果是单独所有,离婚后她是可以一个人卖房的。如果是婚内房产,也没有夫妻双方关于房产权属的婚内约定,那就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享有共同处置权,离婚期间单方不可以卖房期间的。如果双方离婚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归属她一人所有,离婚后,她可以一人卖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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