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自2012年11月1日起,青岛开展了市内四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据统计,市内四区共有17432人符合条件应办理资格认证手续。截止目前,仍有1700多人未按规定进行资格认证。据介绍,本次资格认证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5日,根据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从2013年1月起,对逾期未办理资格认证的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市社保局提醒尚未办理认证手续的人员,请抓紧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参保关系所在居委会办理认证手续,以免因未按时认证而影响养老金的正常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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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岛失业保险金: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80元。 二、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领取材料 1、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2、《失业登记通知单》; 3、户口簿; 4、2寸照片一张; 5、身份证; 6、《就业失业登记证》; 7、有效居住证明。
在本地社保领取养老金的企、事业退休人员及生活补助人员退休人员,生存认证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到异地居住地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险工作机构或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认证手续,再寄回到参保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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