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员工缴纳社保流程如下: 1、收到办理社保通知后,进行新员工参保的办理(包含已参保员工续接保险的办理)。 2、在劳动局网站上录入员工信息备案,并提交申报。 3、劳动局网站通过后,录入劳动合同,并提交申报。 4、劳动合同网上审批后,填写《养老保险增员表》,网上申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新增信。息,向劳动保障部门报盘并打印文件。 5、到市劳动局办理现场鉴证劳动合同确认。 6、人事专员携带《鉴证登记册》、《养老增员表》、《医疗保险新增员备案表》、《失业保险新增员备案表》到当地市社保局办理社会统筹险增员工作。 7、办理完毕,资料备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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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公司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买社会保险是属于强制性的,就算员工不想购买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也要为劳动者购买,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社会保险的参加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并无选择或协商的余地,不能自行以金钱给付或其他形式取代该法定义务。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不能随意处分这项权利义务。 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
公司新增人员社保办理要带齐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相关核准执业证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然后按照当地的社会保险基数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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