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劳动仲裁受案的情形范围

2023-03-09 18:50:42
推荐答案

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09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展开更多

针对劳动仲裁受案的情形范围,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生意惨淡达到了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用人单位可以此为由提前终止劳动合同,但裁员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且需要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以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为由裁员,裁减人数为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天向工会和全体职工说明裁员情况。用人单位听取相应意见,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实行裁员。 用人单位以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为由裁减劳动者的,需要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 若用人单位的生意惨淡并未达到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程度,用人单位不得提前终止合同。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欠款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期限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