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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2022-12-16 19: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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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2-16 回复

专业分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解释,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购销经济活动中,票、货、款必须一致,否则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一旦抵扣,无论是真票假开还是假票真开,都属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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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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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行为人不如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行为人如果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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