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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随便终止劳动合同是不是违法行为呢

2020-11-17 16: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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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11-17 回复

专业分析:

(1)根据单位提前三天才通知终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按照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将终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现在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前三十天通知,应当向支付延迟通知的赔偿金。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第二项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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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违反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违法。用工单位的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是违法的。用工单位需要付出“违法成本”,比如“须按月付双薪”。这些都在《劳动合同法》做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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