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动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发票、本人身份证等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1、申请权籍调查。通常中心人员会在1个星期内联系您去房产所在位置进行权调,并进行测绘。 2、开免税证明。一般来说,只需带身份证以及征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开免税证明。 3、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房产证。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 4、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若干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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