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什么公证,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办理房产遗嘱公证的程序如下: 1、自行撰写或者委托律师代书遗嘱材料。 2、携带遗嘱、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财产证明材料,亲自前往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格。 3、公证处受理后,按照公证员的指示和引导办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