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加强人口老龄化省情教育,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宣传教育活动,支持老龄科学研究,逐步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青少年组织、学校、幼儿园和家庭应当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反映老年人生活,宣传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敬老、养老、助老的先进典型,谴责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建立健全个人敬老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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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权利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受教育权等权利。 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六受教育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权利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受教育权等权利。 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六受教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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