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报警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犯故意破坏财物罪 (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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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的认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是指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 或者没有造成五千元以上的损失但是具有下列情节的也认定构成犯罪: 1、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2、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出现了以下情况之一的,那么公安机关就可以进行立案追究:1、行为人造成了5000元以上的公私财物损失的;2、毁坏3次以上的公私财物的;3、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4、还存在着其他严重的犯罪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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