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伤残鉴定需要三个月是指医疗期,是从员工受伤开始计算,但是这只是最低的医疗期,具体是否可以进行鉴定,还是需要由受理机构进行判定。 申请工伤鉴定时需满足最低的医疗期 1-2个月:头皮裂伤、血肿; 3个月:颅骨,颅底骨折,头面部骨折,上肢骨折,肋骨骨折,横突、棘突、椎板骨折,截肢(指、趾),软组织挫伤,脑震荡,脏器挫伤保守治疗,烧伤(小面积、浅度),眼科一般性疾病(除外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外),耳鼻咽喉一般性疾病(除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一般性疾病(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 6个月:骨盆骨折,下肢骨折,椎体骨折,脑挫裂伤,脏器破裂手术,烧伤(大面积、深度),眼科(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 1年:气管外伤,股骨颈骨折,脑出血 1.5年:脊柱骨折并脊髓损伤。
针对三个月内做的伤残鉴定能做什么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一定。伤残鉴定一般在医疗终结之后,就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进行伤残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首先,等病情稳定了再去做伤残鉴定是正确的,否则会出现一些症状还没有显现就作出了伤残鉴定,导致鉴定等级低于实际受伤害程度的情况,这样就得不偿失了。一般损伤至少治疗终结三个月后才可以鉴定,颅脑损伤严重的需要六个月以后,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明确的鉴定时机规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