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证上加上别人的名字,也就是是增加这个房子的共有权人,共有三种方式:析产登记、买卖或赠与。 关于析产登记: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一般是指原本为一个人所有的房产,后平均分割变为两人或多人所有,就需要进行析产登记。较多适用于夫妻配偶的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的方式。 关于房产证减名字: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买卖类似,需要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 (一)父母子女之间减名字,同样视为买卖交易,要收取契税。而且,如果房产证办理时间不满五年的,还需要缴纳全额营业税; (二)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 婚后加名:这种情况属于更正登记,市民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个税和营业税,仅收取房屋登记费和印花税等。
针对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方式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产证加名字的方法: 1、如果是贷款买房的话,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 2、不需要办理两个证件,如果需要其房产为两个人共同拥有的话,可以在办理房产证时,申请产权共有,就是在房产证的共有人一栏申请填写共有人的姓名。
房产证加名字,有以下方法: (一)单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 (二)买卖双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三)到公证机关公证再申请过户; (四)全体共有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变更; (五)凭借结婚证直接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