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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套公房面临拆迁,是继父的,未变更,妈妈和大哥二哥都去世了,大哥的子女有没有继承权?房子该怎么变更

2019-03-02 17:36:55
推荐答案

陈奇斌律师

2019-03-02 回复

专业分析:

你好:第一,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股份红利属于遗产范畴,其继承人有权继承。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第二,如果有证据证明房产是你父亲出资购买的,系你父亲个人财产的话,那么该房产就属于你父亲个人财产。如果不能证明,那么该房产是你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该房产分割,应当先将房产的一半分出为你你奶奶所有,剩下一半的由你奶奶及你奶奶的子女依法分割。你父亲早于你爷爷去世的话,那么你享有代为继承权,只能继承你父亲应当继承遗产的份额。第三,你奶奶所享有的该房产份额系你奶奶的婚前个人财产。由于你奶奶再婚,按照法律规定,将来一方不在时,另一方都有继承一方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建议还是立份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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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兄弟姐妹在符合法定要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继承房产的。具体而言,即不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兄弟姐妹就自然能够进行顺位继承,因此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互相没有继承权,法律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给予兄弟姐妹相互之间的继承权。所以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应该根据继承顺位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哥哥的房子妹妹有继承权。妹妹属于哥哥遗产的第二继承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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