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外婚姻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涉外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有以下这些: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结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1、办理涉外离婚手续的国内当事人应当: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本人结婚证、双方签订的自愿离婚协议;2、如果是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带:本人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本人结婚证、双方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3、华侨、外国人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应当随身携带: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