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如:焊工、锅炉工、驾驶员、起重工等。特殊工种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以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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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是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特殊工种具体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矿山排水作业;矿山安全检查作业;矿山提升运输作业;采掘(剥)作业;矿山救护作业;危险物品作业;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特殊工种如下: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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