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买卖要符合哪些条件, 1、承租人是单身成年人且无同住人的,可作为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 2、承租户在申请购房时,其家庭成员中的现役军人、水上工作者、地质勘察工作者以及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成年人,均可作为购房人。 3、家庭购买多层公有住房(包括未装电梯的独用成套公寓住房及独用成套新式里弄住房)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的,或购买高层公有住房享受了购买成本价公有住房建筑面积后仍超面积的,其超过部分的建筑面积,按市场价购买。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公租房出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二)无本规定第三条所列的情形; (三)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四)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已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 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租的租金由租赁双方当事人协商议定。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其中涉外房屋租赁应当向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租后,出租人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针对我购买了一处公租房,有一个合同,但是收款后只开具收据可以吗?具有法律效力吗?今后有麻烦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收据具有法律效力。内容完整、其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收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般日常的收据应具备交纳人、收款人、交付原因、内容和时间五个要素。收据上写明以上五项必备要件,收取人签收盖章后就可生效。收据作为收款的证据,只要符合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等三个特征,就具有法律效力。在进入司法程序后,收据还可以作为证据,但需要先进行质证。
收据只要客观真实,肯定有法律效力。但相对正规的发票等法定形式的书证,它的证明效力是较低的。即如果有经过公证的收据或者法定形式的其他凭证对收据的证明作用有相互矛盾的,收据可能不会被作为定案的根据。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