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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以前有个孩子,现在和我离婚,我们之间又有了孩子,孩子判给我,还是她

2019-12-13 16: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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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12-13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意见如下: 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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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没有孩子可以离婚。没有孩子离婚就不用处理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会减少一部分纠纷。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协商好财产债务如何分割的可以去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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