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有财产具备以下特征: 1)家庭共有财产的形式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没有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家庭共有财产也就无从谈起。 2)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 3)家庭共有财产有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 4)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共同接受赠与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的财产。
针对家庭共有财产的说明,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只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该财产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形成,如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家庭成员共同劳动、共同经营,或共同接受赠与等,则该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如果有家庭成员之间约定的书面协议,也可以证明该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如果不存在形成共有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实,家庭成员之间就不存在共有财产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只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该财产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形成,如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家庭成员共同劳动、共同经营,或共同接受赠与等,则该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如果有家庭成员之间约定的书面协议,也可以证明该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 如果不存在形成共有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实,家庭成员之间就不存在共有财产关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