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员工申请的工伤认定,员工不愿意认定,公司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即可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针对下班回家让车撞了,责任方肇事者逃逸。经过交警调查我无责任。现申请工伤,公司方面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逃逸的,第三者保险仍然要赔偿。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借的车肇事者逃逸了的,如果事故责任的认定结果是由逃逸一方承担的,则责任由借车人承担,因为法律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车主对于车祸发生存在过错的,则车主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