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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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的基本流程为: 1、事故发生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获得赔偿;等等。
工伤鉴定需要经过的程序如下:1、工伤认定申请程序。相关单位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公司收集相关资料,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以鉴定结果办理相关事宜;2、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60日内作出结论,对结论不服的可提出再次鉴定申请;3、工伤伤残鉴定程序。伤残职工医疗终结后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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