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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与电瓶车相撞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电动车与电动车相撞,交警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为依据,划分责任。具体责任划分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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