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防卫过当具有两方面的特征:一、在客观上表现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了重大损害;二、防卫行为必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防卫过当致对方死亡即涉嫌故意杀人罪。按照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对于防卫过当构成犯罪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司法实践中,确定何种情况下减轻、减轻多少,何种情况下免除处罚,一般应当综合考虑防卫的具体目的、过当的程度、罪过形式以及防卫行为所保护权益的性质等个方面的因素。《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针对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如何认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定罪量刑问题:防卫过当本身不是一个罪名,具体触犯了何种罪,如何处罚,还要结合客观结果和主观心理状态分析。根据该问题可知,此防卫过当的行为在客观上已经造成了致人死亡的结果。进一步考察主观状态,如果是出于过失,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故意,则构成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由于防卫人主观上是出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意图,主观恶性较小,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在司法实践中,确定何种情况下减轻、减轻多少,何种情况下免除处罚,一般应当综合考虑防卫的具体目的、过当的程度、罪过形式以及防卫行为所保护权益的性质等各方面的因素。 另外,对于正在实施的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行为,是不存在防卫过当的,即便致人死亡,也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一般是会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防卫人对正在实行的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实行防卫行为,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利益,但在程度上没有进行必要的限制,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对于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在刑罚上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