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育有子女,那么就必须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认定双方就子女抚养权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可以不予受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针对协议离婚是否要写孩子的抚养权啊?,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可以。但是一般情况下双方共同抚养的情形不太常见。原因在于夫妻离婚后一般不再共同生活,相对应的双方均与子女共同生活也不太现实,所以一般都会约定抚养权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的方式,不享有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
法律允许夫妻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共同抚养孩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基于自愿,依法订立离婚协议,该协议自双方领取离婚证生效。且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