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来看,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对申请者的条件要求极为苛刻 下岗失业人员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在日常生活和再就业等方面需要金融支持。但是目前的下岗失业人员贷款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资格提出了苛刻的申请条件。比如要求申请者必须有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者有合法的经营场所等。这些条件将大部分下岗失业人员排除在外,制约了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发展。 (二)申请程序复杂 目前我市下岗人员小额贷款业务的申请程序较为复杂。除了传统的贷款程序外,还需要申请者到市就业局出具就业证明、工商局出具工商证明、市政府小额信贷担保中心出具《同意担保书》等。繁琐的程序加大了申请者的时间成本。往往在贷款成功发放后,市场机遇就已经失去,从而也影响了小额贷款的申请积极性。 (三)政府投入不足 政府投入是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发展的核心。但是由于我市是欠发达地区,市级财政困难,加之近年来民生支出增加,政府在小额担保贷款业务中所投入的资金严重不足。截止2013年年底,我市小额担保贷款应贴息额为3803万元,未贴息额为2965万元,贴息到位率低,而全省小额担保贷款发展迅猛,贴息资金压力较大,我市地方财政也难提供更多资金用于贴息。二是部分县市的担保基金没有到位,没有建立相应的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机制。担保资金严重不足也制约了相关经办银行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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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指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针对他们在创业过程中缺乏启动资金和信用担保,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实际困难,由政府设立再就业担保基金,通过再就业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向银行申请的专项再就业小额贷款。
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有:融资渠道非常有限;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较高;贷款上涨和信息不对称限制了小微金融业务;小微企业信贷产品针对性不够,小微企业信贷产品限制多;小额贷款公司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面临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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