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诉讼离婚的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1、管辖。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调解。调解原则上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3、举证。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必须提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这些证据包括:1.能够证明自己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2.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话,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3.证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4.如果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时,则需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据。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考虑到当事人进行诉讼离婚之前大都被居委会(村委会)、所在单位及其亲友调解的现实,同时也为了克服法院久调不决、片面追求调解率的倾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专门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适用于不同的案件。协议离婚仅适用于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情形,而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切离婚关系。如果双方要解除的是事实婚姻,则仅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不能通过协议进行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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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离婚起诉需要以下材料: 一、原告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证件。 二、起诉状。 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四、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证据,可以是结婚证也可以是婚姻关系证明。 五、如果要求分割财产的需要提供关于共同财产的证明,如共同财产清单。 六、如果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自己抚养孩子存在优势的证明材料。 七、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其他材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为: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自己身份以及婚姻关系存在的相关证件,以及起诉状和证明夫妻关系感情破裂的相关依据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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