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盗版光盘属于侵犯著作权,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侵犯著作权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二条第三款规定:“非法出版、复制、发行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的,按照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而根据《解释(二)》中第一条的规定,复制品数量合计在500张(份)以上的,即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量刑范围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复制品数量在2500张(份)以上的,即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量刑范围应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经营罪量刑最高达5年,而侵犯著作权罪量刑最高可达7年
针对贩卖盗版光碟属于侵犯著作权罪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制作并销售盗版光碟,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行为。会被没收、销毁侵权盗版光碟和主要用于制造盗版光碟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制作并销售盗版光碟,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行为。 会被没收、销毁侵权盗版光碟和主要用于制造盗版光碟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