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婚迁户口在有的地方是不能立即办理的,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办理各种手续步骤: 1:先要去迁入地的所属公安局领取一份《户口准迁审批表》如实填好; 2:写三份要求落户的书面申请送给迁入地所属的村(居)委会,派出所,公安局,需要逐一同落户申请才行; 3:去迁入地所属的公安局的办证大厅把你所有的材料送给办事人员查验,打印《户口准予迁入证》,《户口准予迁入证》; 4:去户口迁出地所属派出所将户口迁出,就是一张打印好的包含了迁出人员所有的户口身份信息的《户口迁移证明》; 5:去户口迁入地的所属派出所上户,准备好两张免冠相片。 基本步骤和手续就是这些,当然在办理的整个过程中一些可能要供查验的什么证件呀、证明呀都要随时带在身上,比如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计生部门的婚育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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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离婚证后,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户口分立、迁转 1、一方可持户口簿、离婚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填写户口迁移证,将户口从原户籍档案里注销,携带户口迁移证到落户地的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无住房的可以凭借迁移证将户口落在社区集体户口或者当地人才市场。 2、一方不愿交出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另一方可直接起诉至法院,按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二)申报立户、分户、并户 1、公民因婚姻而不再在一起生活,另有住房的可申请分户。 2、分户证明材料如下: (1)原家庭的《户口簿》; (2)申请分户书面报告;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住址; (4)房屋证明(《房地产权证》)或单位、居(村)委会证明。 分户地公安分局管理户政的部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当场予以办理,并按规定交纳《户口簿》工本费10元。
先开准迁证明。《户口管理规范》规定公民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公民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符合迁入地落户条件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应当为其签发户口准迁证。 (二)公民应当持户口准迁证向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当为其办理户口迁出登记并出具户口迁移证。 (三)公民应当持居民户口簿、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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