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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人单位不要求补缴的社保怎么办

2022-07-30 16: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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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30 回复

专业分析:

用人单位不买社保,相关部门可强制划拨吗? 根据2013年11月1日起已经施行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申请划拨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四)申请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申请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及时做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送达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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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因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涉及到了国家利益,已不单单是员工和用人单位双方之间的事了,所以对此是不能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对于此类问题,司法实践中所掌握的标准也是一追到底,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开始补缴。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员工可以以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并要求其赔付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同时也可以选择向当地社保经办单位或者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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