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铁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承担哪些责任

2022-10-05 16:10:29
推荐答案

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05 回复

专业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2次会议通过)第六条因受害人翻越、穿越、损毁、移动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穿越铁路线路,偷乘货车,攀附行进中的列车,在未设置人行通道的铁路桥梁、隧道内通行,攀爬高架铁路线路,以及其他未经许可进入铁路线路、车站、货场等铁路作业区域的过错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责任,并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铁路运输企业未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受害人有过错行为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全部损失的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二十之间承担赔偿责任;(二)铁路运输企业已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受害人仍施以上述过错行为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全部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十之间承担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针对铁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承担哪些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损害结果的举证 损害结果的发生是侵权行为成立的前提,只有侵权行为成立才能引发机动车一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问题,损害结果的举证包括治疗的相关材料、鉴定材料、各类票据等。 (1)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鉴定部门出具的法医鉴定报告、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含伤者与其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含护理人员与其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2)财物受损的,提交财物损失的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3)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2、因果关系举证 因果关系是对损害赔偿的客观依据,也是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如果仅仅有损害结果,与机动车一方无因果关系,是无法让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的。因此应举证证明机动车一方的违法行为与受害者的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由肇事者和保险公司来承担;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导致肇事者和车主不是同一人的,则车主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一、借用、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且车主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的。 二、车主雇佣他人开车发生事故的。 三、肇事司机是在执行单位工作任务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